蔡同学2019-11-04 12:12:00
麻烦讲解一下20题,谢谢!
回答(1)
Vicky2019-11-04 15:50:07
同学你好,
第20题,题干中说在34%的税率下,产生了一个由于亏损而产生的benefit为112,000。
那么可以算出pre-tax income为112000/34%=329,412
然后再减去预收税费,-329,412-227,000=-556,412.因此NI为-55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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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还有两个地方不是很理解:
1. 题目中的34%是statutory tax rate,并不是effective tax rate,为什么可以用来算pre-tax income呢?
2. 表格中227000是income tax expense,为什么在这里是指预收税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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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1.因为题干中说明这个benefit是基于34%算出来的。(为什么是使用这个税率,题干开头的这段文字做了说明,是公司的所得税的规定导致的,但是这其实不影响做题哦)公司2017年少交了$112000的税,之所以少交,是因为公司在2007年的pre-tax income是负值,具体金额=少交的税/税率=-112000/34%=-$329412。
pre-tax income-income tax expense=net income=-¥329412-227000=-¥556000.
2.我这里中文描述的不够准确,就是应付所得税,或者说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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