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同学2019-06-26 17:38:21
P281 case1中说不可以带走客户,但是协会不是规定离职后可以带走少量的几个客户吗,为什么这个例题中是违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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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an, CFA2019-06-26 18:05:06
狄同学你好,
CFA协会认为,职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挑选了4个大客户),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雇主的利益,这样的事情是违反“loyalty to employer”条例。所以CFA不会规定可以带走几个客户。
如果职员离职之后,利用社会可获得的资源(网站等),联系而获取的客户,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违反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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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回答在教材中有原文吗?能帮我截图看看吗,我想复习一下
Bingo2019-07-25 17:44:57
你好。可参考图中内容。来源为19年原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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