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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8582026-04-12 21:31:06

请讲一下衍生品的风险中性原理和投资组合中的风险厌恶原理的区别,以及为什么会有差异

回答(1)

最佳

Essie2026-04-15 09:22:07

同学你好,衍生品的风险中性原理与投资组合中的风险厌恶原理,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分析目标,其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引入风险溢价。风险中性原理是衍生品定价中的数学工具,它假设所有投资者都是风险中性的,从而要求所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都等于无风险利率。在此假设下,衍生品的当前价格等于其未来收益在风险中性测度下的期望值以无风险利率贴现。这一原理并不反映真实投资者的偏好,而是通过无套利复制论证得出的:由于衍生品和其复制组合的未来现金流完全一致,其当前价格必须等于复制组合的成本,该成本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无关,因此可以人为地采用风险中性假设简化计算。

而风险厌恶原理描述的是现实世界中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即投资者在承担额外风险时要求相应的风险溢价作为补偿。在投资组合理论中,风险厌恶意味着投资者会要求高风险资产提供高于无风险利率的预期收益率,且风险厌恶程度越高,所需的溢价越大。这一原理直接决定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中的市场均衡价格以及最优投资组合的构成。

两种原理的差异源于各自的应用场景:衍生品定价依赖无套利条件,可以通过复制策略消除风险,从而使得价格独立于投资者的风险态度;而投资组合选择无法消除系统性风险,投资者必须根据自身的风险厌恶程度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简言之,风险中性是一种便于定价的“便利假设”,而风险厌恶是描述真实决策的“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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